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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2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环评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0 09:21:24   阅读数:1897

关于202112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123267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北路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楷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包装桶项目报告书重新报批

报告书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纬五路一环路交叉口临颍县颖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河南楷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投资1000万元在漯河市临颍县产业集聚区建设年处理60万只废包装桶循环经济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5月8日取得临颍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20-411122-42-03-039640)。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依托临颍县颍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黄龙渠,最终排入清潩河。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抽残、清洗、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原料仓库挥发的有机废气以及塑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清洗、抽残、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微负压设备(收集效率90%)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85%)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塑料及铁桶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针对性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工程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企业认真听取受影响公众对该工程建设的看法和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表示异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