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123267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北路5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舞阳威森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年产90吨胞磷胆碱、10吨胞磷胆碱钠、100吨邻醛基苯甲酸、100吨甘油缩甲醛、年产3000吨苯并噁嗪和3000吨过硫酸氢钾复合盐 | 报告书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舞阳县产业集聚区人民路与青岛路交叉口东南角 | 总投资6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扩建工程,新增6个产品,其中邻醛基苯甲酸和胞磷胆碱、胞磷胆碱钠依托现有一车间、甘油缩甲醛和苯并噁嗪依托现有二车间进行生产,在一车间东侧空地新建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车间。 | 1.废气:废气包括有机废气、酸碱性无机废气、颗粒物等,其中有机废气主要产生于投料、反应、离心、浓缩、干燥等环节,其中含酸性气体的有机废气先经水喷射真空泵(10%氢氧化钠溶液)吸收后与经两级冷凝后的其他有机废气依托现有“碱喷淋+水喷淋+高纤维活性炭双罐(吸附/解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邻醛基苯甲酸生产溴化氢废气依托一车间现有两级30%氢氧化钠溶液吸收塔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生产硫酸雾经“酸喷淋+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干燥、改性、包装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酸性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水处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均依托现有设施,废水处理和危险废物暂存废气依托现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废水包括各产品生产线工艺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水循环真空泵废水、循环水池排污水、设备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胞磷胆碱(钠)生产排放的过阳、阴离子柱废水、邻醛基苯甲酸生产废水以及过一硫酸氢钾复合盐离心分离废水含盐量较高,先经现有一套废水浓缩装置调pH除盐后再与其他废水一并排入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高浓度废水经“铁碳微电解+芬顿系统”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一起进入“混凝沉淀+UASB+A/O+末道反应沉淀”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排入三里河,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和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离心机、真空泵、空压机、引风机、干燥机、冷冻机、冷却塔等,源强在65~95dB(A)之间,经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四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包括抽滤废渣、纳滤脱盐废渣、真空抽滤废渣、升温减压废渣、甲醇回收浓缩废渣、废水浓缩盐分、精滤废活性炭、降温抽滤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废活性炭、废气脱附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污泥、过柱更换废树脂等,依托现有危废贮存仓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表示异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