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123267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北路5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勤康乐养殖有限公司漯河市勤康乐养殖有限公司 | 报告书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齐罗村南 | 本次工程占地67亩,建设12栋肉牛育肥舍、运动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增2000头肉牛出栏量,养殖周期为360天,1年出栏1批次,清粪方式采用干清粪工艺,新增劳动定员20人,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全场总规模为年出栏肉牛2900头。 | 1、废水:场区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和生活废水,现有工程已建设1座覆膜沼气池及1座沼液暂存池,本次改扩建新增1座沼气池及1座沼液暂存池,全场废水经2座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全部还田利用,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养殖过程、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项目主要采取控制饲养密度、调整日粮结构、及时清粪、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抑臭措施,场界恶臭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饲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牛叫声及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各场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牛舍干清粪及固液分离牛粪、沼渣共同运至漯河市艾格瑞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制有机肥后外售;医疗废物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再生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病死牛交由专门的无害化处置单位。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项目各固废均得到了合理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表示异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