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布漯河市2022年(第一批)生态环境
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的通知
各县(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与环保局、西城区建设与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环执法发〔2020〕1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和《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排污单位执法监管办法》(豫环文〔2021〕23号)要求,需对正面清单企业实行动态调整,经各县区分局核查上报,市局审核,确定53家企业为我市2022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一批)企业(明细表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望各单位按照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明细,强化执法监管服务,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附件:列入2022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企业明细表(第一批)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