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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6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环评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0 09:04:11   阅读数:1944

关于20226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123267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北路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检验楼建设项目

报告书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日月潭路南侧、韶山北路西侧

 

 

本项目投资5751万元,占地面积5711.65m2(约8.57亩),总建筑面积8569.4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20.08m2,地下建筑面积1749.4m2,拟建设1栋业务检验楼,主要为业务及实验用房;项目涉及的实验室主要为P2+微生物实验室、PCR实验室(基因扩增实验室)、理化实验室。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需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项目区污水处理站,微生物实验室废经高压蒸汽灭菌预处理后与喷淋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一起排入项目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限定粪大肠菌群数500MPN/L、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肠道病毒不得检出、COD15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总余氯0.5mg/L)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要求、漯河市东城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东城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入黑河。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紫外线消毒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微生物实验室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空气过滤器+辅助消毒装置净化后通过屋顶排风口排放;理化实验室挥发性有机气体经通风厨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装置,处理后的废气引至楼顶排放;理化实验室含酸废气强制抽风收集后通过喷淋塔碱液中和后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外排;地下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经大气扩散和绿化吸附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燃料含硫量<0.2%0#柴油,同时添加燃烧催化剂,轻柴油燃烧时产生少量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通风厨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风系统的送风机、排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85d(A);评价建议采取基础减振、房间隔离、泵类及风机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预测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及软水制备更换的废石英砂及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收集后经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漯河市康生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实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生物安全柜废过滤材料、理化实验室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监测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要求,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可能有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固废,均需要先经过高温高压灭菌灭活后再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固废在落实各项评价建议措施前提下,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表示异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