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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作者:市法规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0 10:10:17   阅读数:1437

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1.内部监督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电话:0395—2139028。

    2.纪检监督

    市纪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组    电话:0395-3117692 

    3.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漯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接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