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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9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环评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9 16:31:17   阅读数:1388

关于20229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123267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北路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20万箱烟标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新漯上路南侧、东兴路西侧

本项目投资4000万元,利用漯河市利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先期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将现有生产设施进行迁建工程主要进行烟标印刷,迁建后新增少量设备,产品产能不变,仍为20万箱,厂区总占地32377.23m2

1.废气:印刷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旋转式RTO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直接经管道送入旋转式RTO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要求。调墨间、危废暂存间内存放物品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采取对暂存区域密闭,保证微负压状态,收集的有机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旋转式RTO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RTO运行过程中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有机废气燃烧废气一起收集后经1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排放要求。餐厅废气经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管网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后,再经市政管网进入漯河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理后排放至黑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生产加工设备等运行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室内。

预测及评价结果表明,运行期项目工业场地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固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溶剂桶、废擦机布、废清洗液、废润滑油等,分类收集,分类分区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公司清运处置。一般固废主要有纸张边角料、不合格烟标和检验废烟标、电化铝边角料、废刀片等,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处置率100%;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废通过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地处置,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表示异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