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
报 告
——2021年12月2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陈会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向常委会报告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一府两院”及发改委等31个相关部门实施“两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为更好推动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市委书记刘尚进强调,要把握重点,拉高标杆,创新举措,突出效果,实实在在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执法检查自8月份启动以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要求,完成了动员部署、部门自查、实地检查、督促整改4个阶段的工作。从总体情况看,这次执法检查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一是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以李思杰主任为组长,各位副主任及秘书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8个专项工作组。组织召开由“一府两院”、市直及驻漯31个部门、5个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动员会,李思杰主任作动员讲话并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紧扣“两条例”内容,逐条逐项明确相关部门重点任务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在省定执法检查内容的基础上,创新增加了“周交办、月讲评”事项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的解决和落实情况。三是编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资料汇编》,组织执法检查组及“一府两院”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夯实了执法检查的法律基础。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一是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找准找实深层问题,认真深入研判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在市人大机关和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意见箱,在《漯河日报》发布公告,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市纪委监委、各县区政府、各级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企业负责人等发放征求意见函300余份,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12场次。结合自查自纠和反馈意见,梳理问题共计275个,及时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三是执法检查组实地督导各类企业及相关部门50余家,现场了解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目前,转交转办问题已整改到位248个,27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
(三)凝聚合力,统筹推进。坚持创新监督方式,将执法检查与多项重点工作套合推进,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进一步放大执法检查的全局效应。一是与评议询问工作相结合,运用“评议+询问”的组合监督方式,督促12个政府部门同步对照检查,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改到位。二是与“万人助万企”活动、“三个一批”项目建设等省、市中心工作相结合,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法律责任。三是坚持市、县区人大同步启动、一体推进。临颍县开启“线上服务”、优化“一窗受理”、拓展“随时服务”,推动了全县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舞阳县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期限、措施、标准、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在法律宣传、制定措施、推进实施等方面整体部署、一体推进,进一步凝聚了监督合力,放大了监督实效。
二、“两条例”实施的做法和成效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目标,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举措,细化落实“两条例”,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了良好效果,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居全省第6位,8项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一)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2021年漯河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成立营商环境各一级指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组织,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完善推进机制。深入贯彻落实“13710”督导机制,将“周交办、月讲评”制度,与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城建交通工程、招商引资四个周例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常务会有机衔接,构建了解决问题、化解难题的闭环管理机制。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评价奖惩制度,将每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与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评先树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相挂钩。聘请4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对与企业联系多、反映问题多的部门进行专项监督,督促各类问题快速解决到位。
(二)政务服务改革初见成效。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近年来,共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共计2197项,是全省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省辖市之一。二是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及时梳理完善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政务服务清单化管理,将市级1249种政务服务事项细化为2205种,逐步推进政务事项标准化。三是政务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全市2163个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实体政务大厅,1791个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1584个事项实现部门“一窗”分类受理,575个审批事项实现“无差别全科”受理。
(三)市场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以来,共为我市企业减轻税费负担4.9亿元。二是金融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开展不动产顺位抵押融资服务,有效破除顺位抵押权融资障碍。落实信用贷款、基准利率贷款等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三是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一网、一窗、一次申报1日内办结”和“全市通办”;在全省率先开展药品行业“一业一证”改革,实现药品经营“一次申请、一证准营”。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区域评估”,不断压缩审批时间。
(四)法治保障水平逐步增强。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标准、程序。二是着力增强市场监管效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计划之外无抽查”,相关经验全省推广。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重点监管。三是创新破产案件办理。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着力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商注销、税务减免、信用修复等问题。开辟破产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破产审判效率显著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仍需加大。检查中发现,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部门缺乏全局观念,没有站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思考谋划工作,片面地认为营商环境只是个别牵头部门的工作,自身行政审批事项较少、关系不大,在落实相关政策、听取企业意见、帮助企业解难纾困等方面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二是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两条例”的宣传还不够,形式较单一,解读不深入,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两条例”贯彻落实存在上热下冷、前紧后松、时紧时松等问题。
(二)政务服务效能发挥亟待提升。检查中发现,一是数据共享不充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还未与国家、省垂建系统、政务服务部门自建系统全部实现互联互通,在打破数据信息壁垒、解决“数据孤岛”、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二是“网上办、掌上办”还不到位。网上政务大厅服务功能不完善、网络响应时间长、缺乏人性化交互、网办事项不全面,许多业务还处于提供办事指南、资料下载的初级阶段,全程网办事项少,政务服务信息化、数字化应用效果不明显。三是基层便民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简政放权、“四减一优”不到位,部分基层服务大厅未实现集中服务,企业、群众办事还需“多头跑”“来回跑”;部分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够,还没有实现“就近办”,很多事项仍需到市、县区办理。
(三)市场要素资源保障存在短板。检查中发现,一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资信等级低、抵押担保和抗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金融机构放贷意愿不强,贷款利率偏高,企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依然突出。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虽已运行,但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归集不够,入驻金融机构少,上线金融产品种类不多,平台信用评级无法与银行对接,金融政策支撑不足,平台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到位。二是人才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政策没有抓好贯彻执行,“中梗阻”现象依然存在,人才“重引不重用”,忽视人才后续开发培养,存在前期有政策、后期缺管理现象,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引进人才的智慧才能,导致人才流失和浪费。三是“用地难”“项目等地”现象还存在。土地报批困难,办理时间过长,距离实现“拿地即开工”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四是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保障不足。企业普遍反映电力与热力供应不足,特殊时期限供不打招呼、“一刀切”,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四)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有待完善。检查中发现,一是行政执法不规范。一些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存在了解情况不深入、简单粗暴等问题。二是投诉机制还欠缺。我市还未建立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和维权服务平台,受理有关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三是涉企案件解决周期长。有企业反映,涉企案件存在超期限、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现象,案件办理审理时间长、程序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负面影响。
(五)宜业宜居外部环境仍需打造。检查中发现,一是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完善。中小微企业信息收集不全面,影响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个别部门重招商轻服务、重承诺轻兑现,存在政策不连续、不按合同履约的现象。二是公共服务设施需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公共配套服务参差不齐,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直接影响企业进驻。
四、几点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检查组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省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实现“营商环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市八次党代会也明确要求,要锚定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漯河、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漯河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增强发展动力活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站位发展大局,充分认识贯彻“两条例”和《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持续发力,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两条例”和《决定》纳入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做好宣传工作。三是抓好《决定》落地实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将《决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着力点,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检查组建议,一是加大信息互联互通。大力推进城市级数据中台建设,推动各层级、各部门数据信息应上尽上、互联互通,打通数据共享堵点。加快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省垂建系统、政务服务部门自建系统对接,实现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交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二是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深入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功能,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加快形成“掌办优先、网办为辅、窗口兜底”的良好局面。三是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能。加大对县区实体政务大厅工作的指导,让政务服务事项下得去、基层接得住、窗口人员能办件,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检查组建议,一是积极解决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基金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建立健全“政银企保担”常态化沟通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功能,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入驻平台,丰富金融产品种类,推动各级政府扶持政策的“线上兑现”。二是加强企业生产要素保障。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跟踪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力促项目用地快报、快审、快批,真正实现“拿地即开工”。积极为企业协调保障水电气热等生产要素供给,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价格合理的服务。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形成引进、使用、培养、激励、保障等人才开发全过程的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待遇保障,激发引进人才的创新活力和潜力,充分发挥人才引领和支撑作用。
(四)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平等有序法治环境。检查组建议,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快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机制,进一步畅通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处理程序,依法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提高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减少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
(五)加强公共服务,打造宜业宜居营商环境。检查组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补充完善中小微企业信息录入,稳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为金融信贷、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市场活动提供信用服务。严格履行政府承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工业园区及周边生活配套区、社区服务中心等民生设施建设投入,增强园区资本集聚和人才吸纳能力。三是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抓好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夯实发展基础,用高品质宜业宜居环境,提升城市营商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