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123267 通讯地址:漯河市泰山北路5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舞阳县立和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PUR热熔胶研发及生产 | 报告书 |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原舞阳县产业集聚区)人民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南角 |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租赁舞阳县广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以聚酯多元醇、聚醚多元醇、异氰酸酯(MDI)为主要原材料,丙烯酸树脂、N-甲基吡咯烷酮、二甲基乙酰胺、四(3,5-二叔丁基-4-羟基)苯丙酸季戊四醇酯作为辅助材料,经负压脱水、聚合等工艺环节生产PUR热熔胶 |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和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院内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通过市政排污管网进入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排入三里河,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以及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有机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废气和固体物料投料粉尘,其中负压脱水、聚合反应、灌装、洗釜等工艺废气和危险废物贮存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异氰酸酯类排放均满足《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真空泵、空压机、冷却塔、风机等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包括过滤灌装废滤网及滤渣、废清洗剂(含残胶)、废原辅料包装袋及包装桶、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催化剂、废机油等,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