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保护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936952 通讯地址:漯河市嵩山路601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沙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 报告书 |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 漯河市 |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651.22hm2,其中湿地面积449.90hm2,湿地率69.07%。项目范围包括舞阳县、郾城区和源汇区境内沙河主河道,以及泥河洼滞洪区的导流河及周边区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沙河及导流渠河道的疏浚、河岸的整治、绿化植物的种植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等。
| 1、废气:施工期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出场地进行冲洗、土方开挖及堆存场地进行临时覆盖和喷淋降尘。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旱厕处理后还田利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噪声:设置简易围挡等维护结构,设置移动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施工时序。 4、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开挖土方全部回填使用,建筑垃圾清运至市政部门制定场所制砖使用
| 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为:网上公开环境信息、现场张贴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共发放调查问卷210份,有效回收200份,有效回收率95.2%。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占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