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环境管理 >>自然生态 >> 关于2017年9月11 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关于2017年9月11 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1 11:15:50   阅读数:78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保护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936952     通讯地址:漯河市嵩山路601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S324郸汝线漯河境后赵村至三赵村段新建工程项目

报告表

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

324郸汝线漯河境后赵村至三赵村段新建工程是省道郸汝线漯河境的一部分,起点位于省道323漯河高速收费站南500米处的黑龙潭乡后赵村(与S323鹿方线漯河境后赵村至娄庄段新建工程的起点重合),桩号K0+000,向西过前姚村、毯子邵村北,进入孟庙镇后继续向西过东营村、西营村北,在K8+191处与京广铁路交叉,在K9+245处与原国道107交叉,沿柳河北在K11+384.6处下穿京广高铁,向西从龙城镇前黄村和前郭庄之间穿过,终止于龙城镇三赵村西(与G107京港线漯河境三赵村至小于村段新建工程的起点重合),桩号K19+756.239,全长19.756公里。路线基本呈东西走向。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扬尘污染及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燃油废气,对施工作业区的空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是阶段性和暂时性的,当施工结束后,相应污染消失。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机动车尾气,项目所在地空间开阔,利于污染源扩散,机动车尾气经大气扩散和绿化吸收后,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旱厕堆肥,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排放。

3.噪声: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期应严格执行监理制度,专人负责,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式、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主要是道路交通运行噪声,评价建议邻近敏感点的路段采取经济可行的措施确保声环境达标,如设置橡胶减速带、种植高大茂密的绿化树种等。采取上述措施后,近期中期各敏感点均能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道路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养护工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5.生态:施工期主要主要生态影响是对植被的破坏和对陆域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期,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