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环〔2017〕170号 签发人:李新伟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
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赵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畜牧局、市建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环境治理城乡并重,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污染问题。一是2016年市政府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漯河市工作方案,明确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目标和工作内容,并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考核目标。二是重点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以及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等方面为突破口,狠抓污染防治项目实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在2011-2013的三年时间里,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450万元,同时,省、市、县三级政府按照3:4:3的比例投入配套资金2450万元,共计4900万元资金用于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截止2013年,省环保厅安排我市农村连片综合整治项目31个。其中,投资790万元的2011年连片治理项目7个(舞阳县2个、临颍县2个、召陵区2个、郾城区1个),投资1600万元的2012年连片治理项目13个(临颍县8个、郾城区5个),投资2610万元的2013年连片治理项目11个(舞阳县3个、临颍县4个、源汇区3个、召陵区1个)。通过前期努力,31个连片治理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主体工程已于2015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对改善农村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抓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市畜牧局牵头,已制定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对农村畜禽养殖的科学布点、污染防治设施及环保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治理和改善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四是开展 “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市建委2015年3月1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通知》(漯建[2015]10号)”,旨在通过指导开展美丽宜居镇村建设示范工作,引导全市美丽宜居小镇、村庄建设健康稳步发展。2016年1月,印发《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漯河市美丽宜居小镇 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的通知》(漯建[2016]4号)并对结果进行公示,最终确定临颍县繁城镇、召陵区邓襄镇、源汇区大刘镇3个镇为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杜曲镇龙堂村、邓襄镇孔营村、杜曲镇北徐庄村、皇帝庙乡商桥村、邓襄镇洼张村、吴城镇北高村、阴阳赵镇湾赵村、北舞渡镇贾湖村、大刘镇塘河北村、孟庙镇薛赵村10个村为美丽宜居村庄示范。五是加快推进乡村清洁工程。2015年以来,市建委先后出台了《漯河市加快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漯河市乡村清洁工程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规范乡村清洁工程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旨在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健全组织保障、提供政策支持,特别是建立财政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账户,列入财政预算,实施以奖代补,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运行资金保障机制和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等,在全市范围内已基本建立“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为我市加快推进乡村清洁工程,有效促进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对列入省定目标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率先建成投运污水处理站。二是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采用市场化方式推进专业化运营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发挥环境效益。三是结合目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实际状况,组织专家深入农村调查研究,规划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方案,逐步将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纳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
以上答复妥否,请您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0395-2936952 13783080977
联 系 人:陈江河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市政府督查室(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