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环〔2017〕171号 签发人: 李新伟
办理结果:B
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03号建议的答复
高景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建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结合您的建议,我们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和渠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努力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生态环保教育活动,通过青少年文明素质的提高,带动家庭,影响社会。要加强对农民等生产者的科技文化教育,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系列标准和生产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知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农民逐步从传统的耕作方式向现代高效农业转变。
二、加大对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由于环保设施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社会融资能力弱,除一部分可通过产业化运作筹措建设资金外,大部分需要财政支撑,但我市普遍存在资金不足问题。尽管出台了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机制,但作为市委、市政府可以加大“以奖代补、以奖促治”额度。再比如,我们在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中建设的治污设施,运行经费无长期保障。目前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费用全靠项目社区和村自筹支付,负担较重,长期全自筹没保障,只有政府加大投入才能正常运营。
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先后出台了《漯河市加快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漯河市乡村清洁工程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规范乡村清洁工程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旨在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健全组织保障、提供政策支持,特别是建立财政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账户,列入财政预算,实施以奖代补,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运行资金保障机制和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等,为我市加快推进乡村清洁工程,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全市范围内已基本建立“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一定时期内,扎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仍将是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办以及村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管理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做好农村环境管理工作,行政手段即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行政法规的执行,加强环境执法力度。经济手段即建立收费和补贴制度,“谁排污谁付费”,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在农村环境管理中的作用。三要加强工作考核。虽然我市农村污水处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也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但我们也正在为进一步做好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想办法,出措施。如研究制定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考核办法,把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落实好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任务。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保自我管理的村庄保洁机制,鼓励、支持村民建立村规民约,增强村民的自主保护环境能力。
以上回复妥否,请您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0395-2936952 13783080977
联 系 人:陈江河
抄 送:市人大选工委(3份),市政府督查室(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