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2016〕22号)、《漯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扎实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漯环委办〔2017〕32号)要求,根据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及相关县区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环境监管意见,经漯河市环保局集体研究,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联系电话:0395-2123267,联系人:郑广恩。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污染治理 设施情况 | 污染物稳定 达标情况 |
1 | 郾城区黑龙潭镇兰兰塑料制品厂年产3000万只塑料瓶项目 | 郾城区黑龙潭镇兰兰塑料制品厂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黄赵村东北 | 年产3000万只塑料瓶 | 无生产废水排放,少量洗漱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吹瓶废气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 废水不外排;吹瓶工序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固废按评估要求得到有效处置。 |
2 | 漯河市鑫锐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食品机械及配套设备200台(套)项目 | 漯河市鑫锐机械有限公司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金山大道北段气象局对面 | 年加工食品机械及配套设备200台(套) | 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还田;焊接工序配套有可移动烟尘收集器,少量焊接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 生活污水不外排;焊接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固废按评估要求得到有效处置。 |
3 | 漯河市弘祥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饼干项目 | 漯河市弘祥泰食品有限公司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姬石镇姬石村 | 年产200吨饼 | 少量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还田,少量设备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燃气锅炉废气经8m高烟囱排放;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 废水不外排;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固废按评估要求得到有效处置。 |
4 | 漯河市康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档糕点生产项目 | 漯河市康丰食品有限公司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何庄村 | 年产45吨硬质果糖 | 少量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厂区外树林;燃气锅炉废气经烟囱排放;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 废水不外排;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固废按评估要求得到有效处置。 |
5 | 漯河市福乐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60吨膨化食品、300吨蛋糕项目 | 漯河市福乐美食品有限公司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金山大道356号 | 年产360吨膨化食品、300吨蛋糕 | 少量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 废水不外排;投料工序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固废按评估要求得到有效处置。 |
6 | 漯河市名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糕点项目 | 漯河市名正食品有限公司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政府南金山大道79号 | 年产900吨糕点 | 少量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 废水不外排;投料工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固废按评估要求得到有效处置。 |
7 | 漯河市郑氏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酥性饼干项目 | 漯河市郑氏实业有限公司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政半截塔村 | 年产3000吨酥性饼干 | 少量职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甲醇锅炉废气经10m高烟囱排放;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 废水不外排;投料工序排放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排放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固废按评估要求得到有效处置。 |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