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五环境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王朝军致主发布词,省商务厅副厅长何松浩、省农业厅副厅长陈金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总队长林涵碧、省水利厅副巡视员郭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环资处处长薛东峰、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处长刘江参加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郑延保主持发布会。主要发布《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今年以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及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处置问责情况。
总体来看,2017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为PM2.5。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总体为轻污染。其中,信阳、南阳、驻马店、漯河、商丘、周口、三门峡、许昌、开封、平顶山、濮阳、济源12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轻污染;洛阳、新乡、郑州、鹤壁、焦作、安阳6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中污染。省直管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轻污染。其中,固始、鹿邑、永城、新蔡、兰考、邓州、汝州、滑县、长垣9县(市)空气质量级别为轻污染;巩义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中污染。
2017年,全省地表水共监测141个环境质量断面、135个责任目标断面、24座湖库。数据显示,省河流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其中:省辖海河流域为中度污染,淮河流域、黄河流域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为优。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全省水库总体水质级别为优。
全省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综合定性指数级别为优。南阳、濮阳、驻马店、信阳、鹤壁、许昌、三门峡、平顶山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周口、新乡、郑州、洛阳、济源、安阳、焦作、漯河、开封、商丘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全省直管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符合Ⅱ类标准。
今年以来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今年,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坚决以更大的决心、空前的力度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陈润儿省长年初调研省环境攻坚工作时就提出要求,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手腕一丝也不能软,力度一点也不能减,要按照既定目标全面抓好落实,确保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兑现对人民群众的环保承诺。今年环境攻坚战开打以来,省委、省政府持续加码,把全年实现210天以上优良天数纳入2018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在持续打好打赢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今年又全面开打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2月7日、3月14日、5月4日,5月15日,我省接连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推进会;5月30日,省长陈润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求;5月21日,省委书记王国生到省环境保护厅调研;5月22日,省委召开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打赢这场环境攻坚战,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呈现出竞相发力、全面推进的新局面。
(二)今年以来环境质量状况
从环境空气质量来看,截至5月31日,主要指标实现“两降一增”,全省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34和7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6.9%和9.8%;优良天数74天,同比增加7天。从同比改善幅度看,全省有13个省辖市PM10浓度同比下降,其中降幅较大的有,濮阳16.3%、安阳15.2%、郑州15.1%、洛阳12.0%,平顶山10.7%;有15个省辖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其中降幅较大的有,洛阳24.0%、安阳18.7%、濮阳17.0%、鹤壁16.2%、郑州13.5%、开封12.9%、新乡12.4%、周口12.0%。
从水环境质量情况。今年1-5月,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5个,占58.5%,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3.2%的目标;劣Ⅴ类水质断面5个,占5.3%,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5.9%的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97.7%,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95.6%的目标。南水北调出境水质持续保持Ⅱ类标准,入库河流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三)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进展情况
一是狠抓重点专项治理。5月份开展了扬尘治理月专项行动。全省各类在建施工工地8226个,扬尘污染专项督查累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592个,实行立整立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开展了机动车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省共查处重型运输车尾气整治不合格1541辆,查处重型运输车尿素使用不合格348辆,已全部挂账整改;检查在营加油站(点)1578座,发现不合格汽、柴油样本13个,已整改到位11个。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在安阳、郑州、新乡、漯河分别召开建筑工地、机动车、餐饮油烟和监测站点周边环境治理等4个现场会,推广经验、共同提升,强力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二是重点治理项目稳步推进。工业治理方面,2018年全省计划完成1443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已经完成296个,占比20.5%,开工1078个,总开工率达95.2%。燃煤治理方面,全省新建改造集中供热供暖管网89.16公里,完成率39.1%。新建改造热力站73座,完成率44.3%,新增供暖面积完成448.65万平方米,完成率17.9%。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全省18个地市均已制定重型车辆绕城方案;除平顶山、三门峡市外,16个省辖市均已制定高速、普通公路绕城路段方案。全省新增新能源公交车、环卫车1370辆。全省累计淘汰老旧车2.74万余辆。餐饮油烟治理方面,全省64865家需治理的餐饮企业,已完成治理的60785家,占比93.7%。
(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
今年2月6日印发了《河南省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逐条任务、逐个断面分别落实到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省攻坚办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日报告、周调度、周分析、月通报,强力推动各项任务实施,对2017年底未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的7个产业集聚区进行区域限批。省河长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畜牧局等各部门积极推进各自领域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工作,协调配合,合力攻坚,形成了全省上下同心协力抓好环境治理的良好局面。
今年列入全省流域重点工程项目228个,完成、在建率达到68.0%;确定黑臭水体165个,完成、在建率达到63.6%;需完成粪污配套设施的规模养殖场1503家,完成、在建率达到100%;241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在建率达到55.9%;16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任务,完成、在建率达到42.8%;596个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完成、在建率达到38.1%;27个生态湿地项目,完成、在建率达到66.7%;需进行防渗改造的7478个加油站,完成、在建率达到94.3%。
(五)土污染防治攻坚进展情况
目前,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力管控。一是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1+6+10”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二是全面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截至6月3日,全省农用地详查共采集土壤样品21751件,占设计土壤样品数的92.75%;制备土壤样品18314件,占需制备土壤样品数的93.10%。三是积极推进先行区和试点建设。筹划确立了3个先行区建设和17类试点任务,其中3个先行区建设洛阳市确立了48个项目、新乡市确立了41个项目、驻马店市确立了46个项目,纳入环境攻坚战进行推动。四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排查。截至5月28日,共排查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4829家,经营单位153家,需关停淘汰的11家,需提标改造的20家,需规范治理的1960家。目前,全部纳入整改清单,即时督办。
全省环保系统查办环境违法违规案件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紧紧围绕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中心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省环境攻坚办已经对20多个市县和1个省直厅局进行了专项督办。新乡市对省环境攻坚办暗访交办问题整改不力的原阳县进行了集体约谈,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处理;安阳市对央视曝光内黄陶瓷产业园区环境问题,依纪追责17人。开封市对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不力并在省环境攻坚办暗访中发现有环境突出问题的杞县,给予主管副县长免职处理,并依纪追责14人。三门峡市对义马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造成河流污染事件进行严厉追责,企业相关人员受到刑事追责,20名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人员分别受到政纪追责。今年1-5月份,全省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3321起,罚款金额13619.40万元,办理行政拘留案件351起362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52起75人。其中5月份,全省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372起,罚款金额4313.66万元,办理行政拘留案件102起106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6起18人。
我省实施按月生态补偿情况
(一)首先公布5月份生态补偿情况
5月份,全省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123.9万元,得补1014.2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364万元,得补1342万元。其中,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金额最高的是郑州335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是南阳384.5万元。
1.空气质量补偿情况。根据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3项因子——PM10、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计算,5月份:18个省辖市中有9个市在全省省辖市平均值以下,需进行生态支偿,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185万元、安阳170万元、平顶山165万元、焦作115万元、鹤壁111.5万元、新乡85万元、商丘55万元、开封22万元、洛阳15万元;有9个省辖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237.5万元、南阳234.5万元、漯河87.5万元、济源80万元、周口72万元、驻马店64万元、三门峡38万元、濮阳18万元、许昌5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7个县(市)在全省直管县平均值以下,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04万元、兰考28万元、滑县27.5万元、汝州21万元、长垣9.6万元、鹿邑5.3万元、永城5万元;3个县(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固始县89万元、邓州63.8万元、新蔡县24.9万元。
2.水环境质量补偿情况。我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5月份,18个省辖市中,共有3个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150万元、信阳120万元、新乡80万元;进行生态得补的共有15个市,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平顶山200万元、濮阳160万元、南阳150万元、安阳140万元、鹤壁130万元、驻马店120万元、三门峡90万元、焦作80万元、许昌60万元、开封40万元、商丘40万元、周口40万元、济源40万元、漯河20万元、洛阳10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2个县(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依次是:滑县8万元、鹿邑6万元;有5个县(市)获得了生态得补,金额依次是:永城市8万元、汝州6万元、长垣4万元、兰考2万元、新蔡2万元。
(二)按月实施生态补偿成效明显
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自2017年5月开始实施,截至2018年5月,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3139.6万元,得补20405.8万元,其中支偿前三名分别为安阳5785万元、焦作2831.5万元、郑州1527万元,得补前三名分别为信阳4201万元、南阳1665元、驻马店1548万元;全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0763万元,得补8749万元,其中支偿前三名分别为信阳2610万元、洛阳1850万元、郑州910万元,得补前三名分别为驻马店970万元、濮阳600万元、许昌和周口各520万元。
我省实施生态补偿,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依据国家考核目标和环保责任目标落实情况,通过每月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进行扣缴和补偿生态补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行“优得越多、奖得越多,差得越狠、罚得越重”,以经济杠杆撬动大气、水污染治理,切实让好的真得利,让差的坐不住,进一步激发各地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地方政府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