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漯河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新闻发布会,通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三年攻坚成效,2021年以来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补偿情况。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水攻坚处处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军,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大气攻坚处处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祖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王向工分别发布有关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郑广恩主持发布会。河南日报、河南日报农村版、河南广播电视台、大河报、央广网、映象网、漯河日报、漯河广播电视台等15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郑广恩: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正确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克难攻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党中央部署的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普遍增强。为了让公众全面了解我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成效、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补偿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水攻坚处处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军介绍碧水保卫战三年攻坚开展情况;2021年1-4月份水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
陈德军:2018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眼打造中原生态水城,以全省水污染防治试点市为担当、为动力,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统揽、为目标,坚持“四水同治”、坚持因河施策、坚持科学治污,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改善,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漯河市水污染防治由2016年全省落后、涉水项目区域限批,到2018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6个水污染防治攻坚试点市,2018~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河南省水污染防治优秀城市,特别是2019年全省考核第一,市生态环境局2019-202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水污染防治先进单位。
一、建立科学高效的攻坚机制,推动水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探索建立系统科学的水污染防治监管监测、观摩督导、考核问责、生态补偿等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了《漯河市水污染防治“1+3+5”总体方案》,明确各年度攻坚目标、治理路径、任务目标及保障措施,确定了水污染防治从稳定达标、到功能提升、再到生态和谐的“三步走”战略,创新实施“补、分、疏、控、管、建、督”七步工作法,一河一策地实施精准治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整改销号,全力打好了全域清洁河流、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4个标志性攻坚战役。
二、坚持多措并举改善河流水质,国省控河流断面达标率稳步提升。积极推动河长制由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持续深入开展“清四乱”和全域清洁河流行动,认真落实河流水质定期分析研判、常态巡河排查、部门联防联控、问题督导交办、生态补偿扣款等制度,促进河流水质逐年提升。在控源截污、系统治理的同时,实施引沙入颍、引沙入黑、引沙入汾、引甘入三等生态补水,解决水资源区域时空不平衡的问题,增强了河流生态自净能力, 沙河、颍河、汾河、黑河、清潩河5条国控河流及唐江河、三里河2条省控河流水质综合达标率由2018年的84.5%,提高到2019年的95.2% ,2019年起消灭了Ⅴ类水体,2020年7条河流综合达标率达到96.4%,全省排名第一,2020年共获得省级生态补偿款160万元。
三、扎实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饮水安全工作成效显著。始终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抓住不放,澧河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在Ⅲ类及以上,取水水质达标率100%,2018年4月全省饮用水源地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学习推广我市水源保护的经验做法。一是严格规范澧河老水源地保护。2018年以来,先后在一级保护区设立了硬隔离,规范化安装设置界碑、界桩、界标和交通警示牌、视频监控等;全面开展水源保护区违建问题清查整治,清理取缔河道鱼箱养殖及违章建筑;聘用安保队伍在保护区实行全天候巡查,杜绝游泳、洗衣、垂钓、乱丢垃圾等影响水质的行为;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水日、端午节加密水质监测,开展澧河溯源和“保护母亲河”饮用水源志愿宣传活动,强化群众护水节水意识。二是调整划立澧河新水源地。根据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积极推进澧河新水源地调整划立及规范化建设,投资2.93亿元完成了取水口上移工程,坚持科学划、精准立、大力治、规范建、严格管,新水源地勘界立标及一级保护区硬隔离等先期5大类规范化建设任务、21个问题阶段性整治全部完成,去年9月澧河新水源地保护区获省政府批复。目前正在推进水质监测站建设及后期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创新拓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201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44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勘界立标工作;2019年,完成了59个“千吨万人”集中式水源地技术报告评审、审批和勘界立标工作。止2020年底,水源保护范围内28个问题全部整治到位,实现问题“清零”。
四、科学谋划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水环境治理能力大幅提升。三年来,纳入省污染防治攻办坚考核调度的4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全部完成。一是强力推进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提标,2018年来,全市共投资15.1亿元,实施了沙北2期等8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增加28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017年底的37.75万吨提升到2020年的65.75万吨,城市建成区人均生活污水处理量全省领先;2019-2020年,又投资5.7亿元,实施了18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覆盖,出水水质优于城镇一级A标准。二是加快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投资约12.16亿元,先后实施黑河、唐江河、汾河、塔河、黄龙渠、三里河等河道的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形成城市外围多条景观河道,并在黑河完成了我市首个人工湿地建设项目。三是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按照“查、测、溯、治”的要求,对全市15个入河排污口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加装防护栏、铺设了道路和近水步梯、安装视频监控和标志牌,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五、持续深入排查整治黑臭水体,城市建城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2018年,启动了城市雨污分流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来投资约8.66亿元,在城市建成区完成约156.8公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水直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管、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整改。2017年认定的市区唐江河、塔河西支、黑河西支三处黑臭水体及11处小型黑臭水体,通过近几年的截污纳管、内源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水质稳定达标,整治成效明显,群众比较满意。目前全市建成区及两个县城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实现“长制久清”。
2021年1-4月地表水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中原生态水城建设和“四水同治”工作大局,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按照补好水、治差水、保饮水、用中水、抓节水的思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巩固提升水源地“划立治”成果,高标准编制十四五流域规划,谋划实施一批水环境治理项目,促进了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今年1-4月,沙河、澧河、汾河、颍河、黑河、清潩河6 条国控考核河流及唐江河、三里河2 条省控考核河流综合达标率100%,全省排名第一。其中汾河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其它7条河流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澧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市第二、三水厂地下水备用水源及全市59个“千吨万人”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2021年1-4月水生态补偿奖励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暂定水质目标,1-4月,我市8 条国省控考核河流预估获省政府水生态补偿金390万元。各河流奖励情况由高到低依次为:黑河奖励90万元,汾河奖励70万元,澧河奖励60万元,颍河、唐江河、三里河各奖励40万元,沙河奖励30万元,清潩河奖励20万元。
郑广恩:下面请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大气攻坚处处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祖江介绍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开展情况;2021年1-5月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
付祖江:近年来,在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正确指引下,市委、市政府把空气质量改善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标本兼治、重点突破,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持续抓好“七控”(控尘、控煤、控煤、控排、控车、控油、控烧、控烟花爆竹)“一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漯河蓝”常驻碧空,优良天渐成主角。
与2017年相比,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八项指标(优良天数、综合指数、PM2.5、PM10、SO2、NO2、CO、O3-8h)实现“七降一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改善率均居全省第一方阵。其中优良天数为253天,增加43天,增加20.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01,下降32.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下降21微克/立方米,下降20.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下降4微克/立方米,下降6.8%;SO2年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下降6微克/立方米,下降40.0%;NO2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下降10微克/立方米,下降27.8%;CO年均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下降0.4毫克/立方米,下降25.0%;O3-8h年均浓度为154微克/立方米,下降12微克/立方米,下降7.2%。特别是PM10、PM2.5年均浓度和优良天数三大考核指标全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实现新突破。PM2.5年均浓度低于省定目标2微克,同比下降6.8%。PM10年均浓度低于省定目标9微克,同比下降12.8%。2020年全年优良天数253天,优于目标4天,同比增加69天,增幅在全国排名第2;其中7月份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3天,改善率在全国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95个城市排名中位列第一位,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国家下达的6-9月份夏季攻坚优良天数78天的目标任务,国家通报表扬,省里寄来贺信,12月20日,提前11天完成年度249天优良天目标,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表扬并发来贺信。
2021年1-5月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八项指标除PM10(受沙尘天气影响,20天)外逐月向好。1-5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46,同比下降5.6%,位居全省第6。三项考核指标优良天数107天,同比增加12天,位居全省第6。PM2.5平均浓度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6%位居全省第13;PM10平均浓度99微克/立方米,同比略有上升,但呈明显下降趋势。
2021年一季度省级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2021年一季度,我市得补省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65.5万元。其中1月份支偿省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831万元,2月份得补省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49.5万元,3月份得省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747万元。
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有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局初步核算,4、5两月我市仍将得补省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
郑广恩: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王向工介绍净土保卫战三年攻坚开展情况和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
王向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年初,我市全面开打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这标志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走向我市环境污染防治的主战场。印发了漯河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1+4+8”总体方案和《漯河市土壤污染防治修复与治理规划》等文件,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2018年度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我市获得优秀等次,攻坚成效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位居全省第5名。2019年,漯河市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我市获得优秀等次,攻坚成效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位居全省第4名。
2020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期间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市被评为河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先进单位和“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一是“土十条”各项任务圆满收官。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了我市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污染底数。分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对耕地周边5公里内的涉镉等重点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切断重金属进入农田的途径。完成了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经过三年攻坚,我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力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完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双实现了100%;二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成效显著。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累计整治行政村213个,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0个整治任务。整治过的村庄全部达到国家要求的四项指标,环境干净整洁,面貌焕然一新,村民满意度较高,垃圾乱堆、污水横流等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6.9%以上,较2018年年底提升了19个百分点。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活动,建立管理台账,350条列入国家和省管控清单。郾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县编制了治理方案,先行开展治理工作。
2021年,我市将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巩固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胜利战果,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保持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展攻坚广度,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继续深入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并及时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做好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管控,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
二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2021年度要完成34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对历年来完成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回头看”,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效。
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污水治理和改厕、黑臭水体整治统筹衔接,充分考虑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自然条件,科学选取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量力而行,分类分步推进,到2021年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9%以上;对2020年年底前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备),要全面摸排调研,逐个完善设施整改和运行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体制机制,制定运行管理办法,确保现有设施正常化运行;到2021年年底,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站实现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四是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以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到2021年年底,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条数达到23条以上,省级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条数达到51条以上。
郑广恩:谢谢三位的介绍。接下来是媒体提问时间,请记者朋友围绕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
答记者问
河南日报:您好!陈局长,刚才在新闻发言中您提到了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我想提问一下,今年5月中旬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南阳市主持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饮用水源保护提出很多新要求。那么下步我市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方面该如何加大力度,采取哪些措施呢?
陈德军:饮用水源保护是水污染防治的四大攻坚战役之一,生态环境部门作为水源保护的主责部门,学习贯彻好总书记重要讲话、抓好水源保护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下步,我们要把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当做政治任务、当做民生工程来抓,巩固近两年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立、治”成果,对全市59个乡镇级及“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进行规范提升,重点是抓好“四到位”:一是各类标识设置到位。对农村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界桩、界标、交通警示牌等各类标识进行统一标准、统一规范设置;二是水质信息公示宣传到位。各供水厂要设立水源地保护范围、水质检测、责任主体等信息公示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水井安保设施规范到位。对饮用水地下水井周围无围挡、无遮盖、无保护等极易形成雨水化肥农药进入及人为扰动的水质影响问题进行加盖隔离、封闭设置;四是周边环境整洁到位。对水源保护范围及饮用水井周边的垃圾、秸秆和小散养殖等影响水源水质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提升农村饮用水源管理水平。
漯河日报: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指标明显下降,优良天数大幅增加,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圆满收官。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付局长,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我市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工作?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付祖江:今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意义重大。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施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治理,统筹空气质量改善和碳达峰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
根据以上工作思路,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起草了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即《漯河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从“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低碳高效利用;持续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和农业投入结构、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全面推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大力推动多污染协同减排;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8个方面对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进行安排部署。配套总体方案,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市扬尘办、市生态环境局又分别研究出台了《漯河市2021年度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协同控制工作方案》《漯河市2021年夏季臭氧与PM2.5污染协同控制攻坚实施方案》《漯河市2021年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漯河市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升行动方案》《漯河市2021年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提升方案》《漯河市2021年度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6个具体的实施方案,以上“1+6”攻坚方案是构成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体系。
河南广播电视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全民参与。现在市民对生活环境的要求、环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高,请问付局长,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环境违法举报的方式都有哪些?
付祖江:为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今年4月份,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专门印发了开展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活动的通告,公布了群众参与环境举报的三种方式:一是12369生态环境举报热线或固定电话0395-2936089;二是登陆漯河市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平台;三是环保漯河、漯河生态环境执法微信公众号或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
接到举报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执法人员核查处理,对举报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每条线索给予举报人10元奖励。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协查程度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情况,经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属实,违法行为较轻微未达处罚条件的,奖励人民币200元;环境污染行为较为严重,被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立案处罚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违法主体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违法主体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避免较大环境污染损害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郑广恩:各位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如果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会后请与我局宣教中心沟通联系。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关心支持。全民参与、合力攻坚,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厚植生态底色、建设精彩漯河的重要保障。拜托媒体朋友们更多关注、更好宣传漯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好事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推进各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落实,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