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
回应机制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包括牵头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涉嫌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的,可以向市生态环境局投诉举报。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395-2139028
来信举报地址:漯河市西城区广汇大厦99号1213室。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