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漯河硕果汇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10月7日对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2MA9NJC9WXG)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豫1100环罚决字〔2023〕第14号),决定对你公司位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万贰仟陆百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于2023年10月7日送达。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局依法催告你公司履行上述罚金缴纳义务。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豫1100环催字〔2024〕4号)。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可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经催告,你单位逾期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漯河市源汇区翠华山路99号
联系电话:0395-2139028
联 系 人:崔黎萍
特此公告。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3日